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说,21万余个基层选举单位、3.23亿登记选民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66万余名,逐级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226名。
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舜瑶曾回忆,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从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到普通劳动者,欢聚一起,共商国家大事,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会上,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他指出:“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碑。”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会场上每个人都非常激动,兴奋不已,场面非常热闹。
回首那段峥嵘岁月,让我们一起来重温毛泽东主席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讲的一段话,他说:“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了人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