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 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的通知

2016年05月23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新生同伴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新生同伴辅导员作为大学新生生活的引导者、学习的助力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全体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

评选名额:优秀同伴辅导员的名额按所在学院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包括分配至该学院的其他学院同伴辅导员)总数的20%进行推报。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品行兼优。

2、热爱同伴辅导员工作,在担任新生同伴辅导员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在新生中有较好的口碑。

3、有较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积极落实到位,在辅助新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有成效。

4、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四、评选办法

1、个人自评:由新生同伴辅导员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

2、小组及学院评议:以学院为单位成立综合评议小组,结合个人自评、班级调查、新生反馈、学院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并在小组评价栏写明评议情况及结果。学院在小组评议基础上进行综合复议,在学院意见栏写明最终评议意见(优秀、称职、不称职)。

3、学院公示:学院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同伴辅导员予以公示3天,无异议,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一览表》(见附件2)。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2015级优秀同伴辅导员名单及相应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一览表》,须加盖学院公章

2、凡参评的2015级同伴辅导员需提交一份工作感悟,内容以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的工作经历、收获与得失以及感悟为主,1500-2500字,题目自拟。

请将以上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政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14812385@qq.com

联系人:黄容 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

考核表》

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

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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