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新生同伴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新生同伴辅导员作为大学新生生活的引导者、学习的助力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全体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
评选名额:优秀同伴辅导员的名额按所在学院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包括分配至该学院的其他学院同伴辅导员)总数的20%进行推报。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品行兼优。
2、热爱同伴辅导员工作,在担任新生同伴辅导员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在新生中有较好的口碑。
3、有较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积极落实到位,在辅助新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有成效。
4、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四、评选办法
1、个人自评:由新生同伴辅导员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
2、小组及学院评议:以学院为单位成立综合评议小组,结合个人自评、班级调查、新生反馈、学院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并在小组评价栏写明评议情况及结果。学院在小组评议基础上进行综合复议,在学院意见栏写明最终评议意见(优秀、称职、不称职)。
3、学院公示:学院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同伴辅导员予以公示3天,无异议,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一览表》(见附件2)。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2015级优秀同伴辅导员名单及相应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一览表》,须加盖学院公章;
2、凡参评的2015级同伴辅导员需提交一份工作感悟,内容以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的工作经历、收获与得失以及感悟为主,1500-2500字,题目自拟。
请将以上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政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14812385@qq.com。
联系人:黄容 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
考核表》
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
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