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已于2017年2月28日公布。此次标准发布旨在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为深入学习标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使每位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支委以及全体学生党员全面了解、熟悉新的标准,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3月20日-4月10日
二、学习对象
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支委、学生党员
三、学习形式及要求
专题学习。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以讨论会等形式开展新标准的专题学习,要求能全面了解、深入理解新标准,并按新标准开展党建事务。
各学生党支部要以学习新标准为契机,规范本学院的学生党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请各学院将支部学习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黄容 联系电话:88458012
邮 箱:673690927@qq.com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