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11号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2017年06月15日 17:43  点击:[]

学工字〔201711

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

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文件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论文撰写要求

字数要求:2000-4000字

(二)内容要求:主题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实践密切相关,可围绕党团建设、思想道德、就业创业、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校园文化、网络思政校风学风、实践育人等方向进行选题。自拟标题,须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具有


 

特见解;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格式要求: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学院姓名用四号楷体并居中摘要和关键词用小四号黑体,摘要和关键词内容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其中一级标题加粗行距为固定值30,注释和参考文献用小四号楷体,电子版Word文本纸质版一律用A4纸打印。

三、论文评选标准

选题立意:选题精准,立意新颖,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工作价值。

)理论水平:见解独到,具有创新性;分析深入,理论联系实际。

)论证说理: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数据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逻辑性强。

)语言表达:语句通顺,文字简炼,概念准确;格式及相关引用、出处符合规范。

四、评选步骤

(一)学院发动7月1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中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论文(第一作者身份)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论文初审910日前,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论文完成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撰写要求,有无抄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学院取消学院集体及个人的年度评奖评优。

(三)论文终评。9 20 日前,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论文进行盲评评选出一等奖 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 6予以表彰奖励

   (四)论文推荐。9-11月学生工作处将择优向全国中医药院校学生工作年会、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推荐。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学为单位统一报送,2017年9月5日前将论文汇总表(见附件)和论文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论文汇总表和论文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4812385@qq.com,邮件主题设置为XX学院论文汇总”。

联系人: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论文评选汇总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湖南中医药大学论文评选汇总

报送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论文名称

 

联系方式

1

2

3

4

5

注:负责人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加盖学生科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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