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11号
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
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文件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字数要求:2000-4000字
(二)内容要求:主题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实践密切相关,可围绕党团建设、思想道德、就业创业、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校园文化、网络思政、校风学风、实践育人等方向进行选题。自拟标题,须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具有独
特见解;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三)格式要求: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学院和姓名用四号楷体并居中,摘要和关键词用小四号黑体,摘要和关键词内容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其中一级标题加粗,行距为固定值30磅,注释和参考文献用小四号楷体,电子版用Word文本,纸质版一律用A4纸打印。
三、论文评选标准
(一)选题立意:选题精准,立意新颖,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工作价值。
(二)理论水平:见解独到,具有创新性;分析深入,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证说理: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数据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逻辑性强。
(四)语言表达:语句通顺,文字简炼,概念准确;格式及相关引用、出处符合规范。
四、评选步骤
(一)学院发动。7月1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中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论文(第一作者身份)。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论文初审。9月10日前,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论文完成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撰写要求,有无抄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学院,取消学院集体及个人的年度评奖评优。
(三)论文终评。9月 20 日前,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论文进行盲评,评选出一等奖 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 6名,予以表彰奖励。
(四)论文推荐。9-11月,学生工作处将择优向全国中医药院校学生工作年会、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推荐。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17年9月5日前将论文汇总表(见附件)和论文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论文汇总表和论文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4812385@qq.com,邮件主题设置为“XX学院论文汇总”。
联系人: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论文评选汇总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湖南中医药大学论文评选汇总表
报送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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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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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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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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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负责人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加盖学生科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