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25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辅导员“传帮带”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引导新进辅导员尽快融入角色,适应岗位工作,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形成新老辅导员互学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新老辅导员“传帮带”结对是对新入职青年辅导员培养的一项长期工作,一般在每年9月完成结对工作,次年9月进行总结考核。“传帮带”工作要从思想上要强化新进辅导员对学生管理工作岗位的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起职业信念;在工作中掌握专业知识,提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职业发展上强化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定位。
二、结对对象
(一)指导者:有二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品德高尚、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在职辅导员。
(二)被指导者:2017年新入职的辅导员。
三、实施时间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三、实施内容
(一)“传”:指导者传授在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经验。
(二)“帮”:帮助新进辅导员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尽快适应辅导员角色。
(三)“带”:带领新进辅导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尝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的创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研究,促进科研能力的提升。
指导者与被指导者具体实施内容及职责见《湖南中医药大学新老辅导员“传帮带”协议书》
四、实施过程
(一)以“一对一”结对的方式,各学院为本院新进辅导员按要求各指定一名“师傅”——指导者。
(二)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举办传帮带仪式,仪式上各“传帮带”对象签订协议书,正式确定“传帮带”关系。
(三)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协议书内容,指导者拟定传帮带计划,被指导者拟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四)交流。实施周期内组织1—2期辅导员沙龙,各“传帮带”对象集中进行经验交流汇报。
(五)实施期结束,各“传帮带”对象撰写工作总结,由所在学院签署评定意见,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六)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组集中汇报情况及工作总结,评选出“优秀指导者”,并给与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新入职辅导员的培养,积极推进“传帮带”工作,选派优秀辅导员对新入职辅导员进行指导,并对参与“传帮带”工作的辅导员提供帮助和支持。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