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当前学生资助战线全面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既要按照统一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职责,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全面谋划和部署好新学期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工作处疫情信息动态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本学院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新冠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上报及时。
2.重点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及时了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状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计提一定的事业收入作为资助资金,视情况予以1000-2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同时,通过国家资助、社会资助等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3.慰问遭受新冠肺炎疫情(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学生或学生家庭,并视具体情况予以500-2000元的慰问补助。
4.申请临时补助流程如下:
(1)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理由如实填写所在家庭在疫情中的损失情况。
(2)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于开学第二周周一前统一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疫情发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学生相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批准后,予以相应资助。
三、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各学院要在入学后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因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资助。
2.对于已按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本人或直系亲属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学生,将在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内优先予以资助。对于来自疫情暴发区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促进他们融入学校、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积极组织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宣传到位。可通过微信、QQ、电话等渠道告知本院每一位学生,做到人人知晓。学生须如实反映家庭在疫情期间的困难情况。
2.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填报《湖南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同时附上诊断病历,于开学第二周周一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学生疫情资助”)材料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湘玉 联系电话:13786148721
邮 箱:89521678@qq.com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