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2017年2月4日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是对多年来教育法治理论发展和实践经验成果的总结,它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在教育法治理念上的进步。
为深入学习新规定,切实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每位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全面了解、理解新的规章内容,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3月
二、学习对象
辅导员、班主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
三、学习形式及要求
(一)专题学习。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以讨论会等形式开展新规定专题学习,要求能全面了解、深入理解新规定。
(二)主题班会。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每位学生都知晓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各学院要以学习新规定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学院的学生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请各学院将宣传、学习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黄容 联系电话:88458012
邮 箱:673690927@qq.com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部令第41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