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7日 17:06  点击:[]

学工字〔20173号

关于开展“校园贷”摸底排查及教育引导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学生消费、就业创业等“校园贷”在高校不断拓展,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趁机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在校学生过度透支消费,变相发放高利贷,从中牟取暴利,甚至通过恐吓、胁迫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这些行为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安全及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学生“校园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 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35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校园贷”摸底排查  

  本次排查主要针对除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之外的其他所有贷款,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各班填写《“校园贷”班级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学院学生科填写《“校园贷”学院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要按照上级通知有关要求,建立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对涉及不良“校园贷”问题的学生重点关注,查明实情。全面开展“校园贷”自查工作,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信贷进校园情况,摸清本院涉及“校园贷”学生人数、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还贷来源,以及是否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是否存在以新贷还旧贷现象、是否遭受非法手段催收等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学院要记录在案,及时跟踪。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和信用教育,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防范网络诈骗等基本知识。要把价值观、消费观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QQ 群、微信、校园网、宣传展板等各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同时,运用网贷受害典型案例制作警示宣传资料,进行风险警示,全方位、多角度的揭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学生签订《承诺书》(附件3),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学生证、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同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崇尚节约、抵制过度消费、远离不良网贷的校园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关注学生诉求,做好精准帮扶  

   各学院要正确看待学生在消费、学习、就业等方面小额、适度的资金需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对学生反映的不良“校园贷”问题,要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同时,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精准帮扶。学生缴学费、住宿费有困难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活费有困难的,要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予以帮扶;学生有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的,可通过发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支持、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借贷服务等方式,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应对处置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禁止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宣传、推荐、代理“校园贷”业务。排查中如发现有生推销校园贷款的,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应重点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各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金额较大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对于泄漏、恶意曝光或者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暴力催贷、威胁、甚至胁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径,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处置,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校园贷”班级情况统计表》、《“校园贷”学院情况汇总表》纸质稿于2017年3月10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承诺书》请各学院学生科妥善留存。

附件:

1.“校园贷”班级情况统计表

2.“校园贷”学院情况汇总表

3. 承诺书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

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17 年 227  


 

附件1:

“校园贷”班级情况汇总表

学院:              班级:                                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学号

姓名

有无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

时间

贷款金额(元)

还款

期限

未还金额

(元)

本人

签字

备注

(贷款用途)


 

附件2:

“校园贷”学院情况汇总表

学院:                (公章)

班级数

学生总数

参与贷款人数

有无在学生中推销校园贷款的

有无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

备注

专职副书记签名:

附件3:

承诺书

目前,“校园贷”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承诺:

1. 提高防范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

2. 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不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

3. 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拒绝“校园贷”。

4. 绝不推销、宣传“校园贷”,绝不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

承诺人:

                               级:  

                                   间:  

上一条:关于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学工字〔2017〕2号学生工作部2017年工作要点(2月27日)

关闭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

版权所有: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