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助推新生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高年级学生中招募2018级新生同伴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18年5月15日-5月30日(心理测试时间为5月26—27日)
二、招募方式
按每个新生班级配备3名同伴辅导员(2名事务同伴辅导员、1名心理同伴辅导员)的标准,由学院自行拟定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择优招募。
三、招募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三)学分绩点2.5以上,无必修课挂科现象,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四)有校院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经验者、朋辈咨询员、各班心理委员予以优先考虑;
(五)所有同伴辅导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测试(见附件2),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对测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对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生品性修养、专业学习、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择优选拔。
(二)学院选拔工作结束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级新生同伴辅导员信息表》(见附件4),并在5月30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514812385@qq.com,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选拔结果进行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核查完毕后召开2018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动员大会,并于6月初对所有拟入选的同伴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并根据培训考核结果确定最终聘任名单。
联系人:李雪晶、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1.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职责
2.2018级新生同伴辅导员招募心理测试注意事项
3.心理测试瑞格系统信息表
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级新生同伴辅导员信息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
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二、配合各学院完成新生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
三、指导新生做好寝室内务整理和卫生工作;
四、帮助新生明确学习目的,巩固专业思想;
五、协助辅导员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抓好班风、学风建设;
六、关心新生,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
况,引导新生树立“三自”意识;
七、了解新生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助辅导员
处理学生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