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新生同伴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新生同伴辅导员作为大学新生生活的引导者、学习的助力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全体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
评选名额:优秀同伴辅导员的名额按所在学院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总数的20%进行推报。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25日
三、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严于律己,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品学兼优,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三)热爱同伴辅导员工作,在担任新生同伴辅导员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在新生中有较好的口碑。
(四)有较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到位,在辅助新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有成效。
(五)对于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者进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办法
(一)个人自评:由新生同伴辅导员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对自身工作予以认真客观的评价。
(二)所带班级评议:新生同伴辅导员所带班级根据班级调查、新生反馈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在班级评价栏写明评议情况及意见。
(三)学院评议:以学院为单位成立综合评议小组,结合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学院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在学院评价栏写明评议情况及最终评议意见(优秀、称职、不称职)。
(四)学院公示:学院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同伴辅导员予以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汇总表》(见附件2)。
(五)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2017级优秀同伴辅导员名单及相应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
(二)凡参评的2017级同伴辅导员须提交一份工作感悟,内容以担任同伴辅导员期间的工作经历、典型事迹、收获以及感悟为主,1500字以上,题目自拟。
请将以上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14812385@qq.com。
联系人:李雪晶、朱施琴 联系电话:88458742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
考核表》
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
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同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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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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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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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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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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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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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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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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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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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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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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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
班级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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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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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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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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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工作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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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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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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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优秀新生同伴辅导员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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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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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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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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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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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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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辅导员工作典型事迹(列举,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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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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